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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(基础课教学部)党总支开展二月“以案四说”暨“以案四改”警示教育活动

发布时间:2022-02-28 浏览次数:0

2022年2月27日上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(基础课教学部)党总支在文华楼思政教育馆开展了“以案四说”暨“以案四改”警示教育活动。活动由总支纪检委员刘艳同志主持,全体党员同志参加。

会上,刘艳同志就《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拆违办主任朱贤斌案例——“年轻妄为”换来铁窗生涯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,深刻剖析朱贤斌的错误金钱观和权责观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、震慑教育作用,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业绩观,把心思用在工作上,用在干事业上。

就朱贤斌违法违纪案例,刘艳同志开展了“以案促改”活动,提醒党员同志时刻以朱贤斌的案例为镜鉴,做到讲政治、勤学习、严作风、强监督、勤自省,把自己摆进去,把工作摆进去,把职责摆进去,守得住底线,经得起考验。(供稿人:刘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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